1、砷
【来源】
砷在地壳中广泛存在,大多以硫化砷或金属砷酸盐和砷化物形式存在。
某些地区水砷偏高(地方病),有的来自冶炼废水、矿物溶出。
【超标危害】
砷是饮水中一种重要的污染物,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确认是使人致癌的物质之一。
【标准限值】0.01mg/L
砷 ------ 2006年9月8日,湖南省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地新墙河发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标10倍左右,8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和影响。最终经核查发现,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河流上游3家化工厂的工业污水日常性排放,致使大量高浓度含砷废水流入新墙河。
2、镉
【来源】
在自然界中常以化合物状态存在,一般水中含量很低。镉在电镀、颜料、塑料稳定剂、Ni-Cd电池工业、电视显像管制造的应用上已日益增加。
随着采矿、冶炼精炼和电镀工业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含镉废水排入河流而造成镉的污染。
【超标危害】
镉是人体非必需元素,正常环境状态下,不会影响人体健康。
镉被人体吸收后,在体内形成镉硫蛋白,选择性地蓄积肝、肾中。
从而影响肝、肾器官中酶系统的正常功能,使骨骼的生长代谢受阻碍,从而造成骨骼疏松、萎缩、变形等 ,如日本的痛痛病。
【标准限值】0.005mg/L
镉 ------ 2012年1月15日,广西龙江拉浪水电站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被网络曝光,龙江河宜州拉浪码头前200米水质重金属镉严重超标。
镉泄漏量约21吨,以溶解态的形式存在,且污染水团相当集中,在某些河段,镉浓度超标达82倍,镉污染超标5倍以上的河段达100公里,波及下游300多公里。
3、铬
【来源】
按照在地壳中的含量,铬属于分布较广的元素之一。自然界中主要以铬铁矿FeCr2O4形式存在。
由氧化铬用铝还原,或由铬氨矾或铬酸经电解制得。海水中铬的平均浓度为0.05µg/l,饮用水中更低。
铬的污染源有含铬矿石的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皮革鞣制、印染等排放的污水。
【超标危害】
铬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在肌体的糖代谢和脂代谢中发挥特殊作用。铬的毒性与其价态有关,金属铬对人体几乎无害,六价铬才有毒。
六价铬比三价铬毒性高100倍,易被人体吸收且在体内蓄积,三价铬和六价铬可以相互转化。
六价铬对人主要是慢性毒害,它可以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和粘膜侵入人体,在体内主要积聚在肝、肾和内分泌腺中。
通过呼吸道进入的易积存在肺部。
【标准限值】六价,0.05mg/L
4、铅
【来源】
铅在地壳中含量为0.16%,很少以游离态存在于自然界 ,工业中含铅废气、废水、废渣等可以污染水源。
自来水的铅还来自含铅的管道系统,如输水管、焊料、管件及其接头,聚氯乙烯水管材、管件可能含铅,因为铅作为稳定剂用于生产该种塑料管。
【超标危害】
铅中毒对机体的影响是多器官、多系统、全身性的,临床表现复杂,且缺乏特异性 ,比较明确的是:
1.引起血红蛋白合成障碍;
2、损害神经系统;
3、损害肾脏;
4、损害生殖器官;
5、影响子代。
病期较长的患者并有贫血,面容呈灰色(铅容),伴心悸、气促、乏力等,牙齿与指甲因铅质沉着而染黑色,有的牙龈出现黑色“铅线”。
【标准限值】0.01mg/L
5、汞
【来源】
汞在自然界中分布量很少,但普遍存在,一般动物植物中都含有微量的汞。
汞的用途广泛,人类活动造成水体汞污染,主要来自氯碱、塑料、电池、电子、化工废水还有农药、化肥等使用。
水中汞的本底浓度,内陆地下水为0.1µg/L,海水为0.03一2µg/L,泉水有的可达80µg/L以上,湖水、河水一般不超过0.1µg/L。
在未污染的饮用水中几乎所有的汞可看作是无机二价汞(Hg2+),只有在淡水和海水中无机汞才会甲基化,所以不大可能有从饮水摄入有机汞化合物的直接风险,特别是烷基汞化合物。
【超标危害】
金属汞和无机汞损伤肝脏和肾脏,但一般不形成累积中毒。
有机汞(如甲基汞)等毒性高,能伤害大脑,在体内停留时间长,即使剂量很少也可累积致毒,如日本的水俣病。
【标准限值】0.001mg/L
汞 ------水俣病 日本于20世纪50年代确诊患者为12617人,其中死亡1400多人当地居民食用了水俣湾中被甲基汞污染的鱼虾病人主要表现为运动失调、视野缩小、发音困难三大症状企业为赔偿受害者背上了沉重的负担,政府为企业救助发行国债27亿美元,历时13年我国的松花江流域,贵州铜仁万山特区的“汞都”等地区汞污染严重。
6、氰化物
【来源】
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尤其是生物界。水中氰化物包括无机氰化物和有机氰化物,无机氰化物分为简单氰化物和络合氰化物。
常见的简单氰化物有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铵等,此类氰化物易溶于水、毒性很大。
络合氰化物毒性比简单氰化物小,但受pH值、水温和光照等影响,可以离解为简单氰化物。
自然水体中一般不含氰化物,水中主要来源为工业污染,石油化工、农药、电镀、金矿等工业排放的污水。
【超标危害】
有剧毒,一旦入口,生还可能性很小。在非致死剂量范围内,氰化物在体内能逐渐被解毒,生成硫氰化物,从尿中排出。
这种体内解毒能力有限,如摄入的氰化物超过了解毒的负荷,便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标准限值】0.05mg/L
7、氟化物
【来源】
氟化物在自然界广泛存在,氟可以通过水、食物、空气等多种途径进入人体。
【超标危害】
适量的氟被认为是对人体有益元素,有利于预防龋齿发生,调查资料表明,摄入量过多对人体有害,可致急、慢性中毒(慢性中毒的主要表现为氟斑牙和氟骨症)。
【标准限值】1.0 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水源与净水技术受限时,按1.2 mg/L)
8、硝酸盐
【来源】
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是自然存在的离子,是氮循环的组成部分。
除来自地层外,还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农业施肥后的径流和渗透;土壤中有机物的生物降解等。
在缺氧条件下,可能形成亚硝酸盐。氯胺消毒时,如果没有生成足量的氯胺,可能在输配水系统内生成亚硝酸盐。
【超标危害】
本身无毒。一般认为,在水中和亚硝酸盐、氨氮的水平变化,可以推测水中发生污水污染的情况。
氧化后形成亚硝酸盐,可导致高铁血红蛋白症。婴幼儿、儿童和孕妇是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易感者。
在胃肠道的酸性环境中转化为亚硝胺,使动物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标准限值】 10 mg/L
(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水源与净水技术受限时,按20 mg/L)
9、三氯甲烷
【来源】
是一种有机合成原料,主要用来生产氟里昂。
可用于有机合成及麻醉剂,脂肪、橡胶、树脂、油类、蜡、磷、碘和粘合压克力的溶剂,青霉素、精油、生物碱等的萃取剂,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水污染水体。
饮用水中三卤甲烷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作消毒剂的氯和在水源中存在的前体(腐殖质等)之间的相互反应。
当水源中含前体浓度低或经处理将前体去除后再消毒就不会产生高浓度的三卤甲烷。
【超标危害】
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作用,对心、肝、肾有损害,主要引起肝脏损害,并有消化不良、乏力、头痛、失眠等症状。
已经证实三氯甲烷对两种实验动物引起癌症,并认为对人具有潜在的致癌危险性。
【标准限值】0.06mg/L